地方标准《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绿色评价标准》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大学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晨天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研究中心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兴灿 、李鹏峰 、孙永利 、杨申武 、朱浩 、吴凡松 、吴宝利 、陈俊元 、张利峰 、王金丽 、杨敏 、柯雄峰 、郑苇 、葛铜岗 、王斐 、高文学 、隋克俭 、熊水应 、陈晓龙 、曹姗姗 、马换梅 、户英杰 、燕勇鹏 、林辉 、高镇 、盆海波 、李斌 、司绍林 、尚巍 、刘静 、张鹏 、耿安锋 、刘世德 、宋立强 、许圣传 、周丹 、刘金亮 、崔诺 、马晓雨 、刘旭辰 、王文相 、高锴 、汪胜 、窦占续 、李洪强 、霍林 、郭炳恒 、王双玲 、吕炎 、申峥 、王佳 、黄鹏 、李家驹 、张维 、夏琼琼 、高晨晨 、陈强 、史静娈 、张岳 、陈建刚 、王浩正 、兰少锋 、张祎 、范波 、付蜜桥 、牛涵爽 、姜超慧 。
备案号:11920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