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由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宜宾组)宜宾学院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宜宾市酒类协会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鉴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自贡组)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轻化工大学美术学院 (内江组)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江市质量协会 (泸州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宜宾组)宜宾学院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宜宾市酒类协会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鉴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自贡组)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轻化工大学美术学院 (内江组)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江市质量协会 (泸州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备案号:118409-2024。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自贡市、内江市、泸州市(简称宜自内泸川南四市)各自发布和联合发布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价,川南四市与渝西地区互认的地方标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