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燃气厂站视觉形象建设规范》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吉林市燃气管理中心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燃气分公司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大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市吉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备案号:118316-2024。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厂站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和标识标牌等视觉形象的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