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价规范》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森 、张志民 、俞学如 、王婷婷 、刘斌 、杜敏 、张政 、毕建华 、李婧 、林春骏 、王渝凯 、王永明 、陈锋 、施健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118561-2024。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和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