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信息技术 初级职业技能人员能力评价要求 第4部分:人工智能应用开发》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哲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东软集团智慧城市研究院 、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大连金慧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美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备案号:11700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