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渣土自卸车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由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市专用汽车行业协会 、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俊 、李建国 、李然 、刘剑 、陈洋稳 、涂学东 、陶俊华 、柯彬 、刘自翔 、张燕 、叶梁钰 、翟金祥 、胡艳 、闫伟伟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00 乘用车、篷车和轻型挂车 |
备案号:118272-2024。
本文件适用于十堰市渣土自卸车的运行管理,使用的车型为“新能源智能环保渣土自卸车”,动力装置应为纯电或插电式混合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