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规范》由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黄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三角镇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民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冯丽军 、李琰 、贺弢 、陈树波 、臧兴杰 、樊哲 、容伟结 、许银声 、马茜 、苏嘉仪 、张烽 、苏栩生 、黎桂连 、陈焕欣 、陈钰莹 、陈耀豪 、杨伟全 、冯国强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17769-2024。
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活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其他政务服务机构的评价活动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