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灵芝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食用菌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2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武平盛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福建省食用菌行业协会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 、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南平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顺昌县食用菌站 、福州大学 。
主要起草人 邱启雄 、李晔 、邱林美 、黎丹 、余敏 、邱建林 、刘国辉 、吴长辉 、魏小建 、董昌平 、何孝金 、许文 、陈军 、陈逊 、刘秋香 、吴宇洁 、杨柳 、陈先娟 、季羿 、杨娟娟 、金凌云 、陈言枧 、李丽丽 、邱建成 、杨萍 、董人富 、林琳 、伊建东 、吴琼梅 、林黎 、范丽娟 、李建芳 、徐芃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115775-2024。
本文件规定了灵芝产地初加工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新鲜灵芝储运和加工时限、灵芝产地初加工要求、产品质量要求和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新鲜灵芝子实体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