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有机大豆生产技术规程》由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孙超 、杨书华 、杜升伟 、苑兰兰 、张立铭 。
备案号:115541-2024。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有机大豆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