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指南 第2部分:医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黄译萩 、陈中悦 、谭克意 、杨远福 、沈环宇 、熊陈武 、冯斐 、凌玉 、颜建军 、潘攀 、何剑 、韦建华 、黄艳娜 、王玉姣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114774-2024。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医院开展合理用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