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由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河海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沈雷 、张晓晨 、殷蓓 、万劲松 、刘岩 、张建华 、石宇尘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30 行政管理、商业和工业文件 |
备案号:115305-2024。
本文件确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评估责任主体、评估方式、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运用、决策实施跟踪、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评审专家库管理、行业自治组织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稳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