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利用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赵文明 、李明飞 、邓国建 、王苏勤 、热娜·艾尔肯 、杨方远 、马平 、张亚明 。
备案号:11437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