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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海峡两岸共通 香产品燃烧后多环芳烃含量要求》由福建省燃香类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2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泉州众科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台湾香业发展协会台湾检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华光香堂有限公司(台企)泉州恩顺工艺有限公司(台企)厦门伍莲香业开发有限公司(台企)福建省永发沉香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邹愚陈金凤陈小红蔡美贞林志杰陈文忠(中国台湾)黄冠玮(中国台湾)单为光(中国台湾)卓黎阳林伟斌林峰生曾志彬许德源黄敬信(中国台湾)蔡耀程(中国台湾)李怡龙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87-2024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Y 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01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01 化工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福建省燃香类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21)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3695-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香产品燃烧后产生的4种多环芳烃[?、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的含量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香产品的品质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邹愚
陈金凤
林志杰
陈文忠(中国台湾)
卓黎阳
林伟斌
许德源
黄敬信(中国台湾)
陈小红
蔡美贞
黄冠玮(中国台湾)
单为光(中国台湾)
林峰生
曾志彬
蔡耀程(中国台湾)
李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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