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康复住院患者服务规范》由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十堰市太和医院 、十堰市人民医院 、国药东风总医院 、十堰市中医医院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
主要起草人 高峰 、王俊华 、刘永富 、陈新河 、李海峰 、朱小虎 、赵峰 、谢谨 、高李 、胡雨婷 、孙伶俐 、许明军 、陈从山 、杜惠君 、刘飞 、张保 、马春明 、赵乐 、周彭涛 、江雪莲 、杨慧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15062-2024。
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医疗机构内康复类科室住院患者的康复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