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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技术指引》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敬锋汪泉娟高晨宇叶志敏周海霞尹璇单双吴之民林杰陈泽龙李鹤超丁艳敏关丽捷周泳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454—202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实施日期
2024-07-01
全部代替标准
SZDB/Z 121—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3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归口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4089-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核与辐射类和重大变动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敬锋
汪泉娟
周海霞
尹璇
林杰
陈泽龙
关丽捷
周泳锜
高晨宇
叶志敏
单双
吴之民
李鹤超
丁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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