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第3部分:处置》由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德宏州财政局 、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梁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通用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仙 、高丽英 、胡杰 、来桦 、伍俊 、吴叔康 、彭海玲 、番自丽 、周致富 、曹筱寅 、衎秋霞 、周穗明 、杨皓 、马禹晗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备案号:112766-2024。
本文件适用于德宏地区抱茎菝葜种子繁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