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三级体系建设规范》由南京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浦口区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张磊 、韦思阳 、王琛 、陈艺 、张萌萌 、于冰辉 、经梦婷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112736-2024。
本文件规定了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要求、服务内容、监测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