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数字乡村 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通用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廊坊市标准化所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河北分中心 、中共大厂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兰科网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顺海 、高继伟 、王志忠 、朱学海 、刘浩洋 、马群 、郭睿 、于海兴 、刘纪伟 、李笠 、焦跃振 、张建平 、李时 、于兰 、李晓英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备案号:112417-2024。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总则、场地要求、设施要求、功能区域、安全要求、服务要求和主体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