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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彭虹李津津魏静琼何甜辉王奎黄欣昊李杰鸿欧慧敏叶俊文苏泽能岑凤迎黄硕俊蔡茂林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20/T 53—2024
发布日期
2024-06-11
实施日期
2024-08-1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2489-2024。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山市承担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其他类型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彭虹
李津津
王奎
黄欣昊
叶俊文
苏泽能
蔡茂林
魏静琼
何甜辉
李杰鸿
欧慧敏
岑凤迎
黄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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