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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业机械售后服务规范 第4部分:质量保证》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盐城市大丰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农业农村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农业农村局

主要起草人 郁伟杨鹏包晓燕王立民钱叶飞谢亚东钱鹏朱嘉伟黄泽军张立胡宪亮朱春城徐达灵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9/T 1271.4-2024
发布日期
2024-06-12
实施日期
2024-09-12
废止日期
2025-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60.01
65 农业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2155-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农业机械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易损件及其它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质量责任及三包凭证。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农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承担该产品的质量责任。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郁伟
杨鹏
钱叶飞
谢亚东
黄泽军
张立
徐达灵
包晓燕
王立民
钱鹏
朱嘉伟
胡宪亮
朱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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