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业机械售后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农业农村局 。
主要起草人 钱鹏 、朱嘉伟 、黄泽军 、郁伟 、钱叶飞 、谢亚东 、张立 、胡宪亮 、朱春城 、徐达灵 、张文华 。
65 农业 |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
备案号:112152-2024。
本文件界定了农业机械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售后服务方基本要求、三包、售后服务原则及售后服务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农业机械售后服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