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母婴护理员》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妇联家政培训服务学校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和平区职业培训学校 、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 、辽宁省新风采家政连锁中心有限公司 。
备案号:1116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