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忠 、马铁成 、周和平 、张太西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依木 、马千雅 、林志强 、黄诚鑫 。
备案号:11287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