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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中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佛山市

主要起草单位 佛山市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梁伟杰于辉杨映刘燎原邓文飞霍嘉茵王欢孟召光林雪琴邓润卿冯宝颖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6/T 45-2024
发布日期
2024-05-16
实施日期
2024-07-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01 废物综合
归口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佛山市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2511-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分类、基本要求与原则、处理流程要求、资源转化产物要求和追溯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环评定性为一般工业固废物的中药提取后或规模化代煎后的中药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梁伟杰
于辉
邓文飞
霍嘉茵
林雪琴
邓润卿
杨映
刘燎原
王欢
孟召光
冯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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