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南宁师范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罗蔚生 、卢峰 、苏宏新 、覃星铭 、蔡会德 、胡宝清 、莫剑锋 、闫妍 、农胜奇 、徐占勇 、蒙检 、童德文 、文娟 、李惺颖 、罗捷 、刘频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
备案号:111213-2024。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利用财政资金开展的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