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林琴 、黄国东 、胡晓玥 、杨爽 、陆莹 、郑好芳 、甘小玲 、陈碧 、黄美芳 、曾惠坤 、银宵 、曾韵颖 、黄秋霞 、石梦锦 。
备案号:111189-2024。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壮医药物竹罐治疗护理技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