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博洛铺小米》由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营口市。
主要起草单位 大石桥市博洛铺向阳米业加工厂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卢福荣 、周英琦 、刘永泽 、邵悦 、张一宁 、崔修来 、常坤 、郑佳 。
备案号:111229-2024。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博洛铺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