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校共育活动指南》由徐州市教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邳州市教育局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刘兵 、李文永 、汤相普 、程玉军 、张鹏程 、卞传建 、翟壮丽 、朱化臣 、于跃 。
备案号:110562-2024。
本文件提供了家校共育活动总体原则、基本要素、保障机制、激励措施和活动评价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徐州市家校共育活动的实施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