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视频监控点位 第2部分:基础数据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大数据局 、泰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大数据中心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昂 、李明 、崔海东 、于川 、陈铖 、赵硕 、魏淑斌 、李进 、扈玮 、李传金 、刘云 、梁峰宁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备案号:1105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