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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水利局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 、三明市幸福河湖促进会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洪恒昌 、李茜 、谢光球 、梁静 、曹朝文 、王彬彬 、廖立伟 、李巍 、陈吉明 、丘轲昌 、陈俊钢 、杨海金 、许敬诚 、李雅萍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64-2024
发布日期
2024-02-21
实施日期
2024-05-2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0444-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河湖巡查要求、问题处置要求、问题督办要求、监督考核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洪恒昌
李茜
曹朝文
王彬彬
陈吉明
丘轲昌
许敬诚
李雅萍
谢光球
梁静
廖立伟
李巍
陈俊钢
杨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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