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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水利局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三明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洪恒昌李茜谢光球梁静曹朝文王彬彬廖立伟李巍陈吉明丘轲昌陈俊钢杨海金许敬诚李雅萍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64-2024
发布日期
2024-02-21
实施日期
2024-05-2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0444-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河湖巡查要求、问题处置要求、问题督办要求、监督考核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洪恒昌
李茜
曹朝文
王彬彬
陈吉明
丘轲昌
许敬诚
李雅萍
谢光球
梁静
廖立伟
李巍
陈俊钢
杨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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