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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孕产妇心理健康诊疗服务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医科大学

主要起草人 谢裕安雷灵唐峥华龙俊青孔琳宁思婷李珊珊李冰陈慧覃黄娜张华陈艳艳黄雪斌张锦山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5/T 2660-2023
发布日期
2023-05-30
实施日期
2023-08-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774-202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孕产妇心理健康宣教、心理健康评估、诊疗服务和心理治疗服务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谢裕安
雷灵
孔琳
宁思婷
陈慧
覃黄娜
黄雪斌
张锦山
唐峥华
龙俊青
李珊珊
李冰
张华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