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长汀河田鸡》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长汀县远山河田鸡发展有限公司 、长汀县标准化质量管理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钟德田 、吴清文 、胡晓寰 、蔡宇魁 。
备案号:109490-2024。
本标准规定了长汀河田鸡(商品鸡)的定义、品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长汀河田鸡(商品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