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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无公害竹笋产地环境要求》,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林业局浙江林学院竹类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建瓯市林业局华安县林业局

主要起草人 吴继林金爱武董晨玲罗家基林振清邹跃国陈存及吴锦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550-2004
发布日期
2004-07-15
实施日期
2004-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39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3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426-20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竹笋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产地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竹笋的产地环境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继林
金爱武
林振清
邹跃国
董晨玲
罗家基
陈存及
吴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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