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无公害竹笋生产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林业局 、浙江林学院竹类研究所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 、建瓯市林业局 、华安县林业局 。
主要起草人 金爱武 、蔡为茂 、林振清 、邹跃国 、罗家基 、吴继林 、董晨玲 、陈存及 、林海青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109425-2024。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竹笋生产的术语和定义、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竹笋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