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诏安青梅》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诏安县红星乡青梅技术研究会 、诏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诏安县农业局 。
主要起草人 叶芳 、王旭东 、张程宗 。
备案号:109419-2024。
本标准规定了诏安青梅的产品分级、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诏安县境内生产的青梅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