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指南》由深圳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天文台)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胡媛媛 、罗红艳 、杨红龙 、赵艳霞 、张祎 、孙擎 、蔡银寅 、密思 、张丽 、陈申鹏 、丁钰琳 、丁泽林 、王丽娟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109701-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行政区(含新区)开展的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