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深圳大学医学部 。
主要起草人 韩铁光 、杨国安 、庄润森 、曹黎 、陈艳谊 、柳莹 、胡东生 。
备案号:109761-2024。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辖区内注册的幼儿园开展健康促进幼儿园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