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兴安岭乌鸡林下养殖技术规程》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庆分院 。
主要起草人 师臣 、杨柳 、刘冰 。
备案号:109022-2024。
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乌鸡林下养殖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