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兴安岭北部丘陵药用黄芪生产技术规程》由大兴安岭地区绿色产业产品发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庆分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冰 、周长军 、吴耀坤 。
备案号:109019-2024。
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北部丘陵药用黄芪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