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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在役站用储气瓶组安全性评价方法》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华晟(深圳)安全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华晟(深圳)安全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409—2023
发布日期
2023-12-18
实施日期
2024-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4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3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727-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单只气瓶公称水容积4 L~450 L盛装洁净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七氟丙烷、六氟丙烷、全氟己酮等单一气体或混合气体可重复充装站用钢质储气瓶组的安全性评价。柜式七氟丙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华晟(深圳)安全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