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ODR企业消费纠纷处理工作规范》由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锁勇 、曹娟 、仇冰 、王廷强 、龚丽娅 、张秀晨 。
备案号:107598-2024。
适用于ODR企业开展消费纠纷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