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14部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电子数据采集要求》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 、西安思源学院 、陕西省计量测试学会 、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陕西华研计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陕西通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商洛市计量测试所 、西安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董敏 、杨洁 、胡畅 、陈雅楠 、沈军 、徐飞燕 、孔祥虹 、汤元会 、杨悦 、王兵部 、吴静 、吴亚男 、高星 、李磊 、张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备案号:106972-2024。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电子数据的采集、存储、备份、保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