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11部分:实验室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管理规范》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陕西通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陕西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宋莉 、吴亚楠 、杨洁 、苏美冬 、王建山 、李涛 、王慧芳 、王一欣 、张新 、赵俊楠 、林芳 、王丹 、马治成 、唐娜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备案号:106969-2024。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记录应包含的内容、记录的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所辖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