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杭州市上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建林 、倪志刚 、李美强 、黄辉 、刘嘉 、李晓君 、焦庆春 、全江伟 、金维东 、高明 、任小骞 、张泽俊 、陈新 、胡红春 、沈龙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91-2024。
本部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