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6部分:公共活动广场》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上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
主要起草人 李晓君 、倪志刚 、詹德佑 、黄辉 、刘嘉 、李美强 、蒋国良 、金维东 、陶伟明 、刘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90-2024。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活动广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活动广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