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3部分:旅游景区》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 。
主要起草人 杨军 、汪少华 、倪志刚 、黄辉 、李美强 、徐云 、詹德佑 、金维东 、黄涛 、王镭 、欧阳燕 、姚刚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107077-2024。
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