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主管部门为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号:107992-2024。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水域保洁、其他环卫设施及其运行管理、环卫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与管理、环卫作业人员行为规范、保障与应急环卫作业等环境卫生作业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包括中心城区、功能区以及新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