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 施验收移交管理规范》由达州市公安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真 、刘波 、彭琳杰 、杨潇 、谢永利 、陈健 、代漉川 、雍汉 、鞠色宏 、张俊 、吴北川 、邓棹栩 、仇玮玮 、赖茂银 。
备案号:10601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管理的通则、分类、职责、条件、验收、移交。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东部经开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验收移 交,其他县(市)城区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以及国、省、县、乡、村、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