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要求》由三明市河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河务中心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明市幸福河湖促进会 。
主要起草人 曹朝文 、吴斌 、许敬诚 、杨海金 、李茜 、李雅萍 、张英耀 、许祉晨 、巫迪 、伊宏 、黄忠平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1058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