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诉讼案件“无纸化办案”工作规范》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南通市标准化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陆燕红 、潘建明 、季勇 、陈薇 、程春阳 、王书彦 、任磊 、王小燕 、王洪涛 、张美龙 、顾彬 、邓述勇 、朱慧 、邵晓雯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105715-2023。
本文件确立了诉讼案件“无纸化办案”工作基本原则、无纸化办案平台,规定了无纸化办案的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阶段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诉讼案件“无纸化办案”工作。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速裁案件、执行案件,其他案件可参照执行。